黄家林律师:哪些行为会认为是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核心摘要:哪些行为会认为是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下面就有法帮网小编为您解答。
关键词:婚姻家庭 家庭律师 夫妻义务
法帮网咨询:哪些行为会认为是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东莞婚姻家庭律师黄家林解答:1、通奸
通奸指有配偶的男女与他人私密、暂时、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对于大多数夫妻而言,性生活是构成婚姻的生命基础。
2、重婚
重婚指有配偶的男女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在重婚关系中,一方或双方的合法婚姻并未基于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而终止,而又缔结了新的行为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
重婚有两种形式: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3、包二奶
包二奶即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包二奶”通常表现为有配偶的男性以金钱、物质付给女方,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女方一般只与对方保持这种关系。严重的“包二奶”行为可能构成重婚,受到刑法的惩处,但大多数的“包二奶”行为没有达到重婚的程度。
4、姘居
姘居是指有配偶的男女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并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5、卖淫嫖娼行为
卖淫嫖娼行为无疑也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违反夫妻一夫一妻制,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治安,容易诱发各种刑事案件,同时也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
法帮网—东莞婚姻家庭律师黄家林
手机号码:18675159988
执业证号:14419201110388123
执业机构:广东国悦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保险理赔 债权债务 医疗事故
地 址:2000|2004
邮 箱:553776510@qq.com
黄家林律师,现为广东国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我们一直致力于企业法律宣传培训,我们努力的目标是让更多的企业构建健全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相关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按该条规定,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更多]
公证中对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公证中对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更多]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如何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如何公证? 夫妻财产(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未婚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的证明活动。 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更多]
夫妻财产制的特点有哪些?
夫妻财产制的特点有哪些? 1、夫妻财产制的主体仅限于夫妻双方。 只能以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为主体,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即使双方存在同财共居的事实,其财产关系也只是一般的财产关系,如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则不适用该夫妻财产制。……[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