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琴茹律师:虚报结婚年龄的婚姻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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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婚姻家庭 婚姻效力 家庭律师
法帮网咨询:虚报结婚年龄的婚姻是否有效?
石家庄婚姻家庭律师赵琴茹解答: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不可以由婚姻当事人随意改变的。虚报结婚年龄主要是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多报年龄,以达到结婚的目的。也有超过法定婚龄的人少报年龄的情形。例如,黄某丧偶,已58岁,再婚时填表只写50岁。因为这种报假年龄的行为,并不同“男不得早于22周岁”的规定相抵触,发现后指出其错误,予以批评教育,不必追究什么责任。而那种多报年龄以达到结婚目的的行为,是同“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相抵触的,是法律禁止的弄虚作假行为,是骗取结婚证的行为。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这就说明,有意虚报结婚年龄,用违法手段达到结婚目的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的。
法帮网-石家庄婚姻家庭律师律师赵琴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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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zhaolvshi123@126.com
赵琴茹律师现执业于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曾担任石家庄广播电台经济广播《玫瑰有约》栏目的长年特约法律顾问。 现专业服务民事、刑事、行政及各类经济案件的处理,致力从事法律事业,发挥专业特长,对于每一件法律纠纷,都不是小事,需要针对不同的案件,综合考虑依法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同时,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竭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社会的和谐,进而推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本律师从事法律近十五年,法学理论基础扎实,认真务实,严谨细致,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不盲目承诺。诚信办案。朋友们如果身边遇到法律纠纷解决不了,建议来电详询或约时间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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