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来律师:仓储合同中如何认定仓单的法律性质?
核心摘要:仓单在经过存货人的背书及保管人的签署后可转让于任何人,任何持有仓单的人都可以向保管人请求给付仓储物。可以说,仓单是一种有价证券。下面法帮网小编为您介绍。
关键词:仓储合同、法律性质、法律文书、合同纠纷
仓单在经过存货人的背书及保管人的签署后可转让于任何人,任何持有仓单的人都可以向保管人请求给付仓储物。可以说,仓单是一种有价证券。
实际上,作为有价证券的仓单,本身又具有一些其他的性质:
(1)仓单要记载一定的事项,是一种要式证券;
(2)仓单属于文义证券,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仓单记载的事项决定;
(3)仓单是自付证券,由保管人自己签发、自己给付;
(4)仓单是一种物权证券或处分证券,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仓单转移就同时发生仓储物的转移;
(5)仓单是不要因证券,与提单一样,具有流通性,在已背书时并履行相应手续后就可转让。
法帮网-广东广州合同纠纷律师范王春来:

手机号码:15902026595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716800
执业机构:广东穗港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三座10楼1005室。
邮 箱:1439882551@qq.com
首席推荐律师王春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毕业当年即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功底深厚,交际广泛,毕业后长期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现执业于广东穗港律师事务所。
http://wangchunlai.fabang.com/
相关阅读:
王春来律师:什么是仓储合同的仓单?
王春来律师:什么是仓储合同的仓单? 核心摘要: 仓单是仓储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并以此来代表相应的财产所有权利的法律文书。下面法帮网小编为您介绍。 关键词:仓储合同、存货人、法律文书、合同纠纷 对仓单……[更多]
仓储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仓储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仓储合同中,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否是一个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具有一定资质和能力的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 经过要约与承诺,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对于……[更多]
仓储合同的特征
仓储合同的特征 仓储合同的定义 所谓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业是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是现代化大生产和国际、国内商品货物的流转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1)仓储合同……[更多]
仓储合同中如何认定仓单的法律性质?
仓储合同中如何认定仓单的法律性质? 仓单在经过存货人的背书及保管人的签署后可转让于任何人,任何持有仓单的人都可以向保管人请求给付仓储物。可以说,仓单是一种有价证券。 实际上,作为有价证券的仓单,本身又具有一些其他的性质: (1)仓单要记载一定的事……[更多]
《仓储合同》仓单生效的条件
《仓储合同》仓单生效的条件 仓单生效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 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更多]
《仓储合同》仓单持有人应怎样提取仓储物?
《仓储合同》仓单持有人应怎样提取仓储物? 根据《合同法》第392条规定,仓单持有人在提取仓储物时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仓单持有人应当在储存期间届满时提取仓储物; 2、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仓储物的,应当支付超期保管的仓储费; 3、对超过储存期间的仓储物……[更多]
仓储合同中仓单交付后的法律后果
仓储合同中仓单交付后的法律后果 1、仓储物风险承担随仓单而移转 依合同法基本理论,风险自交付时转移,尽管仓单的交付不是货物的直接交付,但具有了法律上交付的意义,所有权的转移得到了实现,风险的转移也随之完成。 2、仓单仅具有单纯的物权效力 仓单毕……[更多]
什么是仓储合同的仓单
什么是仓储合同的仓单 我国《合同法》第385条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所谓仓单,就是指仓储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并以此来代表相应的财产所有权利的法律文书。 1、仓单是仓库保管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