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流波律师:一审判决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分,对被告人能否继续羁押?
法帮网推荐娄底刑事辩护律师陈流波解答:第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被告人作出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分的判决,如果被告人仍然被关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判后通知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立即予以释放,不能继续羁押。一审判决在宣判以后并不是立即生效,当事人还有权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有权提起抗诉,但是对被告人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分的判决一经宣布,就必须立即释放被关押的被告人,如果继续羁押被告人,就是对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侵犯。
第一审人民法院宣告被告人无罪或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经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二审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经审理如果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拘役或者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审的判决,根据判决书对被告人重新收监执行。
法帮网-湖南娄底刑事辩护律师陈流波:
手机号码:13407382319
执业证号:14313200910601853
执业机构:湖南真理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人身损害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损害赔偿
地 址:娄底市氐星路星海名都30搂
邮 箱:33859091@qq.com
陈流波律师,男,汉族,湖南新化人,法学本科学历,先后毕业于湖南警察学院、湘潭大学,现任湖南真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娄底市法学会理事,擅长于劳动争议案件、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以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置,近年来,还担任了湖南创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娄底市博信机械有限公司、珠海创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公司治理、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的预防与化解等方面成绩突出,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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