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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9名律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5年07月20日09:16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接受审讯。警方供图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接受审讯。警方供图

  

吴淦在江西省高院门前公开侮辱他人。

吴淦在江西省高院门前公开侮辱他人。

  

2014年12月5日,周世锋与黄力群(右三)在南充分所。图片来自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微博

2014年12月5日,周世锋与黄力群(右三)在南充分所。图片来自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微博

  

“访民”举牌“声援”庆安事件。图片来源网络

“访民”举牌“声援”庆安事件。图片来源网络

  近日,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机关摧毁一个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记者昨天从警方获悉,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隋牧青、黄力群、谢远东、谢阳、刘建军9名律师和刘四新、吴淦、翟岩民等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些涉案律师到底干了些什么,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记者经过多日采访发现,这些本应维护法律尊严的法律工作者,却不顾当事人的利益,用庭内闹庭、庭外“围观”等方式炒作办案,借机出名渔利。此外,周世锋还涉嫌行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用人策略

  敢说敢干做过媒体代理敏感事件律师

  根据警方的通报,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周世锋、王宇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自2012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40余起案事件,打着“维权”“公益”等旗号炒作,借机出名,从中牟取利益。

  该所行政助理刘四新介绍,周世锋一般喜欢招揽3种人,第一种是敢说、敢干、敢炒作的,像“超级低俗屠夫”吴淦和他;第二种是原来在司法、信访系统以及媒体干过的人,像黄力群、谢远东等;还有就是像王宇、王全璋这种所谓的“死磕”律师,喜欢代理一些敏感事件。

  “文有刘四新,武有‘屠夫’吴淦。”锋锐所实习律师谢远东说,刘四新负责给周世锋写专业的法律文本材料,有时还能找出司法体制中的漏洞和缺陷,周世锋可以借机闹事。一旦有事发生,不管大事小事还是没事,周世锋就让吴淦往前冲,闹出点动静后威胁恐吓对方。

  周世锋与吴淦2014年相识,虽然认为他“形象不行”,但觉得他是一个潜在力量,将其招为行政助理,主要负责所里的微博、微信和网站等。周世锋承认,吴淦在网络上有名气,碰到特殊的案件时在网络上能折腾,“我想利用他的名气提升所里的影响力。”周世锋认为,吴淦能做律师做不到的事情。

  刘四新原是法学博士,但因涉及其他案件坐牢,出狱后无律师执业资格,周世锋就让刘四新在锋锐律师事务所上班。刘四新说,周世锋在跟别人提起他时,会把他曾经是北大的博士、浙大的博士后、美国留学等经历介绍一番,让别人觉得周世锋“很仗义”。刘四新逐渐发现,周世锋是在利用他曾经的身份和生活困难的情况进行炒作,“炒作自己乐善好施”。周世锋也承认,他正是看中了刘四新的背景,英语好可以拓展业务,校友、同事资源丰富。

  周世锋觉得刘四新理论功底深厚,业务能力强,当有些案件他看不透时,就让刘四新整理,“他整理好后我开庭就能用,变成我的”。谢远东证实,对于代理的案件,周世锋从来不看案卷材料,开庭时基本对着刘四新写的材料和方案照本宣科地念。在律所内,周世锋本人搞的案件都特别乱,全是无卷宗、无档案、无材料的“三无”案件。刘四新也认为周世锋在法律专业上的能力很一般,跟他在律师界的名声和所谓的资历很不相称,“不是一个正经律师的搞法”。

  对于接收黄力群,周世锋也有着自己的考虑,看中的是他原来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有资源可以为我所用”。周世锋经常带着黄力群出去吃饭,向别人介绍说“这是黄局”,而黄力群这时会说自己是周的助理,帮其点菜、挡酒、拎包,“显得我很有范,无形中就扩大了我的影响力。”周世锋说。

  而雇佣谢远东,周世锋也是看中了他曾经当过媒体记者的身份。在律所内,周世锋还为所谓的公民记者朱瑞峰设专门的办公室,与其勾连,借势炒作。

  而对于王宇和王全璋这样的“死磕”律师,周世锋说也是为了借助他们的名气来抬升律师事务所和自己,而且一旦遇到疑难案件,让王宇介入,炒作效果更好。

  □办案手段

  为打赢官司主要运用三种模式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所办的案件有着固定的模式,翟岩民总结有3种:第一种是王宇、王全璋等人在庭内大闹法庭;第二种是用吴淦、刘四新等这些没有律师证件的人进行所谓的现场行为艺术或者网络上炒作;第三种就是投诉控告办案的当事人员或办案人员的领导,在网络上进行人肉,找到一些负面内容进行大肆转发,以达到打赢官司的目的。

  蓄意闹事被逐出庭以此炒作

  谢远东说,锋锐律所内的周世锋、王宇等少数律师在法庭上只要揪住一个问题就不放过,不顾及事实和法律,不遵守法庭纪律,大吵大闹,制造事端,蓄意让自己被驱逐出庭。然后再把自己被驱逐出法庭的照片发布上网,可以渲染悲情、营造“弱者”形象,进行一系列炒作。

  刘四新称,王宇曾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刑,翟岩民将其形容为“一个泼妇式的人物”,他几次看见王宇在法庭大吵大闹,然后被驱逐。被赶出来后,王宇又会和法庭外的访民互动,与访民一起拉横幅、打标语、喊口号。

  记者从多地法院了解到,王宇曾多次因为闹庭被驱逐。

  今年在代理河北三河的一起案件时,王宇此前提出的回避申请已经被驳回,但在庭审中她再次提出申请,不顾法官制止大声喊叫,导致庭审混乱。此后,王宇又有两次大喊大叫,煽动被告人对抗庭审,致使庭审无法进行,迫使中途休庭。王宇所代理的被告人因身体原因另案审理时,法庭要求王宇退庭,但王宇拒不退庭,再次高声喊叫,最终被法警强行驱逐。

  沈阳沈河区法院提供的一份视频材料显示,今年4月份,该法院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中,作为辩护人的王宇等人煽动被告人及其家属在法庭上吵闹,当法庭要求其遵守法庭纪律时,王宇反而要求合议庭全体人员回避。据该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王宇等人在法庭内大吵大闹,随意走动,公然辱骂审判长等。当法警制止时,王宇等人又指着法警的鼻子骂其是流氓。在多次制止无效后,王宇和另一位律师被强行带出法庭。最终,这起案件开了至少4次庭。

  不但手下的这些律师经常闹庭,周世锋也带头闹庭。周世锋曾经代理过鄂尔多斯的一个假冒注册商标案,周世锋带着黄力群等人一起参加。在庭审过程中,周世锋借口管辖权问题大闹法庭,遭到审判长训斥。黄力群说,事实上周世锋知道公安部已经指定鄂尔多斯市管辖办理此案,周世锋大闹法庭,就是“不想让庭审顺利进行,拖延审判”。据黄力群交代,在庭审前的头一天晚上,周世锋要求律师按照他的要求在庭审时大闹法庭。由于中间的几位律师没有按要求执行,周世锋庭后很不高兴,破口大骂,其中就包括黄力群,“说我不顾全大局,没有与法庭对着干。”

  找“访民”在法庭外配合闹事

  据刘四新说,周世锋惯用的另一个手法,就是找访民或其他人到法院配合律师造势,给办案机关施加压力,通过接受境内外以及网络媒体的采访扩大声势。

  2015年春节后,谢远东代理了大理的一起案件。根据谢远东的描述,周世锋让他和吴淦一起到大理,但谢远东提出各干各的,“我知道他(吴淦)去肯定要闹事的”。到了大理中院后,吴淦等人以法院不让外地车进去为名,开车在法庭外面兜圈,后来法院保安被迫让其进去,吴等又在法院内开车转,并高喊院长的名字。闹完后,吴还给周世锋打电话汇报,周世锋在电话中赞许“很好”。

  翟岩民说,只要是敏感案件,吴淦都会第一时间发帖。在庆安事件中,吴淦曾悬赏10万征集视频。翟岩民说,这钱也是由锋锐律师事务所出的,“这是周世锋的风格”,就是不管什么事件,第一时间先做敏感性。吴淦还说,庆安事件本不是敏感的案件,需要律师炒热后再让访民跟进。在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多起案件中,吴淦均参与了炒作。

  翟岩民还称,在建三江事件中,当事人的家属本来是在法制培训班学习,但王全璋等律师却声称是被关进了黑监狱,在法制学习班门口拉横幅、打标语、喊口号,4个律师被抓后,其他律师又打着声援的名义去闹事。

  在今年的苏州范木根案件中,还未开庭王宇就在网上发帖故意歪曲案情,开庭时,法院前就聚集了数百人“声援”和围观。

  对于吴淦等人的做法,周世锋承认确实有很大的副作用,“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也给锋锐所带来了麻烦”。周世锋说,对于在庆安事件中以律所的名义发表声明支持吴淦,是基于对庆安事件的错误判断,“我不了解真相”。

  人肉搜索举报法官施加压力干扰办案

  除了现场的炒作,周世锋等人还喜欢在网上炒作,“人肉搜索”主审法官或有关领导,发布举报、投诉帖子干扰办案。山东和福建的两个案子,周世锋都是把辩护意见整理出来,让吴淦发在网上,“给法院施加影响”。有些案子周世锋还让刘四新以非律师的身份在网上炒,给相关单位施压。

  今年年初,黄力群代理了河北保定的一起敲诈勒索案,周世锋让黄力群写反映材料。写完后,周又在后面肆意添加了法官、检察官“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情况,将信寄给了有关部门。黄力群称,今年6月份左右该案件重审时,开庭前主审法官和检察官进行了一些简单的交流,锋锐律所的一名实习律师用手机拍下了主审法官和检察官交流的照片。事后,周世锋安排吴淦以这张照片为背景写了一篇《法官反串检察官》的文章发到了网上,并给相关部门投递了检举信,污蔑抹黑当事法官和检察官。

  刘建军认为,作为一名律师,应该把精力放在研究法律上,在法庭上为当事人据理力争,“不要搞这些街头运动”,当事人有这种想法时,律师也应该及时制止,引导他们通过合理的渠道反映问题。

  翟岩民说,律师们就是希望把事件炒大,“炒大到老百姓上街,最后发生官民冲突,造成流血事件,最好国际社会介入”,翟岩民说,事件越大,对他们律师越有利,他们可以提高代理案件的标的,并借此出名。

  □认罪悔悟

  围观“访民”称“被当枪使了”

  周世锋表示,他已经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我认罪”。周世锋说,锋锐律师事务所存在违法之处,都是“血的教训”,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翟岩民说,在很多访民心里,律师是主心骨,“他们觉得律师做的是正确的,所以跟着律师去”。而律师要想炒作案件,也离不开这些访民的现场“围观”。

  1966年出生的刘星在包头打工时因工钱问题发生纠纷,他认为法院没有判决对方赔他钱,从2002年开始上访。从黑龙江建三江事件开始围观,去过长沙、郑州等地围观一些敏感事件,并认识了翟岩民,逐渐成为围观访民的骨干。

  7月15日晚在潍坊看守所接受记者采访时,刘星说他当时跟着到处瞎跑就是想到没去过的地方转转,“当游玩一样”,另外一种想法,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把自己的问题解决了。刘星告诉记者,在很多围观事件中,翟岩民只是告诉他去哪里,跟谁联系,做什么,但一旦涉及到钱和更深层次的其他目的,翟岩民并不会告诉刘星,“让我别管”。刘星说,他是稀里糊涂当了这么多年的“炮灰”,“把前后的事串起来一想,我就是被人当枪使,我就是别人的子弹”。刘星说,在庆安事件中,翟岩民就骗他和一些访民,说打死的是访民,你们访民应该去,刘星就去了。

  刘星表示,他现在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对于此前干过的事“很后悔”,他希望其他访民能引以为戒,有什么诉求用合法、正当的途径表达。

  来自新疆哈密市的宁某,也多次参与围观敏感事件,包括庆安事件、苏州范木根案等。和很多访民一样,宁某对这次潍坊的事件并不清楚,“不光我不清楚,大部分都不清楚”。宁某说,他现在也知道“被别人当枪使了”,今后绝对不会再参加这种围观。56岁的天津访民郑某也说,“他觉得自己被人耍了”。

  在潍坊这次事件中,有几个人根本不是访民,如来自河北保定的李某,就是为了挣钱才去凑热闹。来自杭州的张某并不是访民,她声称自己是为了“追求真相”。但她表示,通过这次事件,也发现容易被利用,“被网络上的一些言论忽悠了”。张某承认自己以前的法律意识淡薄,“我所做的跟我想要达到的目的背道而驰”。

  □其他问题

  “公益”募捐账目不清

  除了庭内闹庭、庭外和网上炒作,这些人还以声援律师的名义募捐,作为组织访民到现场声援造势的经费。但据调查,这些捐款使用混乱不清,甚至流入个人腰包。

  张某就认为吴淦的网上募捐账目不清,从最初的邓玉娇案到庆安事件等,吴淦每次对捐款的使用都不明不白,每次追问钱款的使用和去向问题,吴淦“从来都没有正面回答”。

  实际上,不只是吴淦,曾在曲阜事件中担任捐款审核人的张某,也承认捐款使用存在问题。曲阜事件共募捐了十几万元,“一般都是普通网民捐的”。翟岩民从中拿走了2.7万元,但一直没有说明钱款的用途。当张某追问时,他也没能说明白。除了这笔钱,其他围观人员也是500、1000的给,也没问过钱的用途,“我只能说,大多数用在食宿和差旅费上了”。张某说,还有几千元,因为数目小,就没有追究。对于曲阜事件,吴淦也曾说过,用钱很混乱。

  而在郑州一起事件中,多次被质疑的吴淦退居幕后,由滕某作为协调人,福建人林斌(已被控制)作为持卡人,另有两人监督。据林斌供述,他并没有去过郑州现场,只是在网上号召网民向其持有的账号上捐款,两名监督人和他从未见过面。

  林斌称,此次共计募捐17万多元,他分别转给滕某指定的几个账户里,至于滕某怎么用这笔钱,林斌和监督人都不知道。林斌还说,账号是他的,卡也在他手里,监督人根本无从监管。而募捐的钱从他手里直接转账给滕某,监督人同样监管不了。

  今年吴淦被福建警方刑拘后,林斌等人又在网上号召访民前去声援,并在网上发起募捐。这次共有约150人捐款,共计1万多元。林斌承认,这些钱已经被他旅游花掉一大半,目前仅剩5000多元。“我骗他们说,公安机关知道捐款的事,不让我把钱分发下去。”林斌说。

  根据翟岩民的说法,王宇在代理苏州范木根案件时,由于范家没有钱,就让吴淦发起募捐,给声援的人解决食宿和差旅费,同时还有律师的代理费。据了解,像王宇等锋锐律师所的律师常以“无偿代理”、“公益代理”的名义参与敏感、热点事件,其实还是收了钱的。这样一来,这些律师最后名利双收。

  周涉嫌行贿国家工作人员

  周世锋给外界的印象是很大方,但刘四新认为他“其实挺抠”,连律师的办公设备都不能保障。锋锐律师事务所给吴淦、刘四新等开的工资条只有 3500元,但“实际工资是1万元”,周世锋说,剩下的部分他从自己的银行卡里直接转给他们。谢远东、黄力群认为工资应该从所里的财务划到个人账户上,周世锋用个人账户发工资,这让两人觉得不可理解,“有偷税漏税的嫌疑”。根据周世锋的说法,律师事务所的会计会转钱给他,5万或10万不等。

  在多起案件中,周世锋让当事人把代理费等约230余万元,都打到了自己的账户上,周世锋承认,这属于违规行为。

  在鄂尔多斯案件中,许多律师讨论后认为,从专业角度只能做轻罪辩护,但周世锋为了能代理该案,提出做无罪辩护,并约定如果不能把一半的嫌疑人 “放”出来就退回100万的代理费。当事人把130万元代理费和交通费打到周世锋的个人账户上,后来所有嫌疑人都被判刑,但周至今也没有退钱给当事人。

  另据警方初步查明,为了能打赢官司,周世锋还涉嫌向个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此外,周世锋等人在代理一起案件时,看到当事人因车祸受伤卧床不起,便邀约该当事人的妻子外出旅游,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生下一女。与周世锋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多名女性中,大多数是其乡亲托付他在北京给予照顾的晚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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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零零七年四月,是一家新型的、在多个业务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下设法律顾问业务、刑事法律业务、诉讼与仲裁法律业务、房地产及建筑工程法律业务、公司综合类法律业务、兼并与收购法律业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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