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科旭律师: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核心摘要: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下面就由法帮网小编为您解答。
关键词:婚姻家庭 家庭律师 户口 私生子女
法帮网咨询: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巴中婚家庭律师张科旭解答: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而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法帮网— 巴中婚家庭律师张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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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5119201210625764
执业机构: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商业活动中心三楼10号
邮 箱:342623796@qq.com
张科旭,男,生于1986年8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作为青年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善于总结个案和探索法制前沿,在执业活动中始终坚持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至上,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竭诚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最便捷、最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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