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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闯红灯戴绿帽 是教育还是处罚?

2015年08月05日10:23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闯红灯戴绿帽    是教育还是处罚?

  

  自8月深圳交警祭重招整治违法通行以来,行人冲红灯的违法成本显然不再是以前教育几句那么简单。昨日上午,冲红灯的行人被要求戴绿帽子、穿绿马甲在路口劝 导其他路人。此举迅速引发热议,对于戴绿帽子一事,市民有赞有弹。不过,交警解释称,帽子仅仅是与马甲的同色搭配,并无他意。[详细]

  律师点评

  “闯红灯”的人在确保自身相对安全的情况下就会肆无忌惮的进行横穿马路,被交警看到罚款事小,如若真的发生什么事故,吃亏的还是自己。调查表明,闯红灯的人多为年轻人,有的因为上班着急,有的就只是不相等那一分钟,可是用一分钟换取生命安全的保障应该是值得吧。

  法帮说法

  “中国式过马路”想必大家都听说过,也许有很多人在等红灯,但是看到有第一个人抬脚开始闯红灯的时候,后面的人就会自觉的跟着走,这就是“玻璃窗效应”。对与闯红灯的人的处罚有罚款,深圳出现戴绿帽的处罚方式,新颖且有效。虽然交警解释帽子的颜色知识搭配马甲的颜色,但是这里面的深意谁的明白,谁也不想去被人笑话。

  法律法规

  信号灯规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便利交通运输,维护交通安全,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的人员、车辆驾驶员、市民以及临时来往城市的一切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则并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第三条 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等部门的车辆管理人员和乘车人员,不准迫使、纵容驾驶人员违犯本规则。

  第四条 遇到本规则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不妨碍交通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五条 驾驶车辆,赶、骑牲畜,都必须在道路的右边行进。

  第六条 没有经过当地公安局的同意,不准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第七条 铁道与街道交叉的路口,必须安装护栏等安全设施。

  《条例》中对行人、乘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细分。在行人的违法行为中增加了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未走人行横道或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车道内兜售、发送物 品、在机动车行道上挡乘机动车的、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在 道路上扒车、追车、跳车、强行拦车,或者抛物击车的,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相关规定。

  行人或者乘车人具有以上行为之一,处以5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常见的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模式及当前重庆执行的处罚标准如下: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处20元罚款。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处20元罚款。机动车违反指路标志指示的,处20元罚款。机动车违反指示标线的,处20元罚款。

  网友评论

  @淡非淡:谁叫你闯红灯啦,带个帽子这么大反应!

  @股市水货的微博:从中国传统文化角度考虑,还是应该取消戴绿帽子这种做法。但处罚不@happysheng世界:可缺省!!!对于屡屡闯红灯者,应该施以鞭刑!!!

  少见多怪,博眼球,找骂!新加坡还有鞭笞呢,你怎么不去骂!我说还请了呢!!!

  @偶尔卡机:中国军人是不是没有人格?//新浪网友:这有点人格侮辱了,不妥。任何法律应该是让人树立自尊心的。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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