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仲裁的社会主义特色
何为“特色”、何为我国仲裁之社会主义“特色”,是近几年来有关仲裁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争论中颇为激烈的问题。我从三个方面,讲一下我国仲裁的社会主义“特色”。
1、“特色”之概念。“特色”一词中之所谓“特”,首解当为“独”;《庄子·逍遥游》有“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之语,这里的“特”就是“独”,是说帝尧属臣彭祖活了八百岁,独以长寿闻名于世;也就是说,别人没有而自身独有的,是为“特”;与“特”搭配组词的所谓“色”,则可当“品类”或“征象”来讲,如《庄子·盗跖》之“色若死灰”和“车马有行色”语中的“色”,就是“征象”,是说跖之兄柳下季从孔子外出归来的面部表情和车马迹象,看出其出门去见过跖。由此可见,所谓“特色”,就是指某事物或某区域表现出来的区别于其他事物或区域的、自身独有的显著征象和标志。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仲裁。党的十七大指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发展必须坚持的最正确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指导全国各族人民思想的理论基础;各行各业一切事业,都必须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这一伟大旗帜指引下不断促进本行业本事业永续发展。因此,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仲裁事业,其发展当然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指引下进行,绝不能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3、我国仲裁之“特色”。仲裁具有一个本质属性——民间性;两个组织特征——非营利机构、中介机构;三个工作实质——以国家仲裁法律制度为保障、用当事人的明确授权、对民商事纠纷进行居中裁断。仅从这“一二三”、特别是“居中裁断”含义的技术层面来看,“仲裁”本没有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之分,而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早在《仲裁法》立法之前、邓小平同志健在的时候就解决了;但是,我国仲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它必须适应并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永续发展,这是我国仲裁特色的根基所在。
关于我国仲裁之“特色”,应该说党和国家经过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改革开放的经验,在《仲裁法》和相关法规性文件中作了切合实际、符合国情的表述和体现。至少有七个方面:
① 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及仲裁机构之间的关系由法律规定。《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第八条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十四条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国家通过立法,用特殊的法律语言规定“仲裁”的去行政性和独立性,并对仲裁的管辖、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及仲裁机构之间的关系作出明确界定,这在国外、境外的仲裁立法上很可能是没有的,因为国外、境外、尤其是西方国家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所以说这无疑是我国仲裁之“特色”之一。
② 仲裁机构的设立地域、原则和程序由法律规定。《仲裁法》第十条对仲裁机构的设立地域、设立原则和设立程序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由国家法律对仲裁机构的设立地和设立原则及设立程序作出具体规定,这在国外、境外、尤其是西方国家的仲裁立法中很难见到;所以,这也应该是我国仲裁之“特色”之一。
相关阅读:
【经济仲裁】仲裁的特点有哪些?
仲裁的特点有哪些? 一、协议仲裁制度 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将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但两者只能取其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提交仲裁,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提起诉讼,一方申请仲裁,……[更多]
【经济仲裁】仲裁的概念是什么?
仲裁的概念是什么? 所谓仲,是居中、居间的意思;所谓裁,是剪、割和决断的意思。那么所谓仲裁,就是当事人双方发生民商事纠纷后,根据其事先或者事后的协议约定,将纠纷交由双方认可的、公正的第三方予以裁断,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执行的一种民商事纠纷解决机……[更多]
【经济仲裁】如何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
如何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达成的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此协议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及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前提条件。如何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则仲裁委……[更多]
【经济仲裁】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何区别?
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何区别? 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在民商事领域内统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现行的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