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行为和“企业内部工程承包”有何区别?
(1)“挂靠”行为是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签订建筑施工合同,该行为被法律所禁止,因而是无效的;
(2)“企业内部工程承包”是企业内部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是法律允许的行为;
(3)两者区别在于: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五大员”的身份不同,工资发放和资金支付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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