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
《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二、产权调换
《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相关阅读:
【拆迁安置】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如何办理?
【拆迁安置】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如何办理?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 305号令)第十九条: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更多]
【拆迁安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拆迁安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更多]
房屋征收需确立“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日前,笔者接触到这样一起案例,四川省某区级政府为修建新区大道,在未与被拆迁人汪某某、周某某夫妻达成补偿协议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先斩后奏,以拆违为由,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整体拆除,造成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严重受损。而这一不妥当甚至不合法手段的运用,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