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签订资金拆借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015年08月25日15:01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债权债务】签订资金拆借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资金拆借合同的主体仅限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严禁金融机构以拆借名义给非金融机构及个人融资和贷款。

  2、参加同业拆借双方必须签订拆借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拆借金额、期限、利率、资金用途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拆出方对拆入方的清偿能力、资金用途等应认真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必须拒绝拆出资金,拆入方应如实向拆出方提供有关情况。

  3、金融机构用于拆出的资金只限于交足准备金,留足5%的备付金,归还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严禁占用联行资金和人民银行合同工款进行拆借。拆入资金只能用于票据清算、联行汇差头寸不足和先支后收等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严禁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投资和购买有偶像证券、经营或炒买炒卖房地产及向企业投资参股。

  4、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本单位的清偿能力,严格控制拆入资金的数量。专业银行、商业银行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同期各项存款余额的5%,城市信用社拆入资金余额与其自有资本金的比例不得超过2:1,其他金额机构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自有资本金。

  5、资金拆借利息和资金市场的服务费,一律采用转帐结算,不得收取资金。在利息和服务费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手续费”、“回扣”和“好处费”。

  6、关于拆借期限的确定,应当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资金供求情况确定和调整。拆借期限应当为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拆借双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根据当事人双方的需要具体协商拆借期限,期限条款应当具体明确,不应笼统地规定期限为1个月或2个月,而应明确拆借的起始日与归还日。

  7、关于拆借利率,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作为资金拆借价格的拆借利率,随行就市,自由浮动,受价格规律支配,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情况议定。由于市场资金供求变化莫测,因此,拆借利率变化也比较大,几乎每天甚至每小时都有变化,是短期金融市场最敏感的利率,也是中央银行观察市场货币供应状况的重要政策指标之一。

  相关阅读:

  【债权债务】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工程欠款有什么对策?

  【债权债务】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工程欠款有什么对策? 针对上述工程欠款的成因,建筑施工企业可采取如下对策: (一)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并做好防欠清欠工作 施工企业要预防拖欠工程款发生,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工期的管理。要调整经……[更多]

  【债权债务】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债权债务】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社会对人们行为规范的调整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最基本的是法律和道德,而法律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对这种有限性的弥补就是道德。在商业行为中,商业道德历来是调整人们行为的重要标志。诚实信用,信守合同历……[更多]

  【债权债务】"债权变股权"的做法是否适应于企业之间的"三角债"?

  【债权债务】债权变股权的做法是否适应于企业之间的三角债? 企业之间的三角债是我国经济改革中出现的一大问题。解决的一个有效办法是在解决银行企业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同时,将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一并考虑解决。这样做的好处是企业的债务关系能同时解……[更多]

  社保缴费不能由着企业“裁量”

  社保缴费不能由着企业裁量 日前,国内最大的社保第三方专业机构51社保,发布2015《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数据显示,61.66%的企业存在克扣斤两,低缴员工社保,主要集中在民营企业及5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这将影响到员工未来养老待遇。 据《白皮书》披露,低……[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赵樱子律师:一般会有哪些原因引发协议离婚?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企业债务知识排行榜
企业债务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