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在什么情况下,人身权与权利主体人身可以相对分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人身权是指是指公民、法人具有法律上独立人格必须享有的民事权公民人格权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是与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在人身权体系中,身份权一律不得转让;在人格权中,除了法人的名称权可以依法转让外,其他类型的人格权一律不得转让。综上所述,人身权中除了法人的名称权外,是不存在人身权和权利主体相分离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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