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管制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相关阅读:
【刑事辩护】管制有哪些要素构成?
【刑事辩护】管制有哪些要素构成? 1,管制的主体(管制者)是政府行政机关(简称政府),通过立法或其他形式,管制者被授予管制权; 2,管制的客体(被管制者)是各种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 3,管制的主要依据和手段是各种法规(或制度),明确规定限制被管制者的什么决……[更多]
【百问百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有哪些?
……[更多]
湖北武汉诈骗罪刑事辩护成功案例——张某诈骗案辩护词
湖北武汉诈骗罪刑事辩护成功案例——张某诈骗案辩护词 张某诈骗案一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张某的委托,指派本作为被告人张某的一审辩护人。我接受指派后查阅了案卷, 并详细阅读了指控机关的起诉材料,认为本案公诉人对被告人张某之行为……[更多]
武汉职务侵占罪刑事辩护成功缓刑案例
武汉 职务侵占罪 刑事 辩护 成功缓刑案例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