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怎么计算?

2015年09月08日14:52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刑事辩护】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怎么计算?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 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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