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行死刑后如何处理?

2015年09月08日14:5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刑事辩护】执行死刑后如何处理?

  1.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3.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属嘱托等 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2)通知罪犯家属在期限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 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 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阅读:

  【刑事辩护】死刑执行前一般由哪些要求?

  【刑事辩护】死刑执行前一般由哪些要求?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检察院收……[更多]

  【刑事辩护】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怎么计算?

  【刑事辩护】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怎么计算?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有……[更多]

  【刑事辩护】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辩护】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是如何规定的? 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 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更多]

  【刑事辩护】什么情况下应当减刑?

  【刑事辩护】 什么情况下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刑事辩护】死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罚种类知识排行榜
刑罚种类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