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新工伤待遇标准

2015年09月28日17:1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2015年最新工伤待遇标准

  对于遭受工伤的职工来讲,工伤待遇算是对其的一种补偿,可以再怎么补偿也换不回职工的健康。为了帮助大家正确了解我国工伤待遇标准的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伙食补助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八、一至四级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六级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十、七至十级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工伤待遇中,医疗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都是共有的,其他的伤残待遇是根据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确定享受的。也就是说不同伤残等级的职工获得的工伤待遇还是有所区别的。

  相关阅读:

  2015年最新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2015年最新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农民工是对利用农闲时间外出打工的这类人的一个称呼。他们往往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 第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更多]

  请个工伤律师要好多钱

  请个工伤律师要好多钱 在职工工伤方面,很多时候劳动者或家属与用人单位之间都会因赔偿等问题而产生法律纠纷,多数时候是关于工伤具体赔偿数额的问题。此时最好是聘请工伤律师来为自己处理,能为自己争取到不少利益。那么请个工伤律师多少钱?以下是具体介绍……[更多]

  工伤赔偿由谁支付

  工伤赔偿由谁支付 工伤赔偿由谁支付?买了工伤保险或者没有买保险的时候,支付人是不是还是一样的呢? 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更多]

  常见工伤赔偿争议如何处理

  常见工伤赔偿争议处理 工伤赔偿争议解决程序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什么情况找那个部门?哪个程序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当事人往往弄不明白才来找律师。什么情况律师能够受理?什么情况律师不能受理?受理以后怎么操作?是比较专业的问题。 工伤赔偿不是一步完成的。第……[更多]

  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职工受伤后,怎样才能使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呢?在工伤赔偿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要把握好工伤认定、鉴定、赔偿过程中的三个重要期限。 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更多]

  工伤赔偿程序该怎么走

  工伤赔偿程序该怎么走? 工伤维权程序复杂而又漫长,是一般劳动者所无法弄清楚的,所以,发生工伤后最好委托专业人士介入,或者不断咨询律师,做好维权工作。下面就工伤赔偿程序做一个简单介绍,希望对工伤劳动者以帮助。 一、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什么情况下法院会支持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工伤赔偿知识排行榜
工伤赔偿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