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数罪并罚的方法是怎样的?

2015年10月09日16:06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计算数罪并罚的方法是怎样的?

  刑法第70条、71条作了规定,分别适用“先并(加)后减”与“先减后并(加)”的方法。

  这两种方法区别点在于看在刑罚执行期间所发现犯罪是漏罪还是新罪,如果是漏罪(即在判决宣告以前实施而未被判决的犯罪),应适用“先并后减”的并罚方法,如果是新罪(即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期间所犯的罪行),应该适用“先减后并”的并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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