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特别条件是什么?
核心:在认定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时候,除了要具备侵害财产权的基本责任构成要件以外,还必须具备特别要件。这个特别要件就是:该侵权行为所侵害的财产是具有人格利益因素的特定纪念作品。
具体要求是:
一、侵权行为所侵害的财产不是普通的财产,须是一种特定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侵害一般的财产不会产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只有侵害特定的纪念物品,才有可能构成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所谓的特定的纪念物品,首先应当是特定的物品。该物品特定的缘由,是就所有人而言具有特别意义。其次,这种特定物品还应当是纪念物品,对所有人而言,具有相当的纪念意义。只有这样的特殊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才有可能成为需要承担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
二、在受到侵害的特定纪念物品中,须具有人格利益因素。
在一般的财产中,财产不具有人格利益因素。因此侵害这样的财产,不产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特定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中,有的会具有人格利益的因素。侵害这样的财产,就会产生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种人格利益因素,就是在一个特定的物品中渗进了人的精神利益和人格价值,使这个特定的物具有了不同寻常的人的意志或者人的品格,成为人的精神寄托、人格的寄托,或者人格的化身。只有这样的财物受到损害后,才能够给该物品的所有人造成精神损害,必须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进行救济。
三、财产所具有的这种人格利益因素来源于与其相对应的人的特定关系,双方当事人在这一特定关系中赋予了特定的物的人格利益因素。
物品中的人格利益不会凭空产生,必须依据一定的人与人的关系才会产生。当人与人之间具有这种特定的关系,并且将这种关系寄托于某一种具体的纪念物品之上时,这种具体的纪念物品就具有了人格利益因素。例如,初恋时情人赠送的定情物,虽然价值不大,但是在当事人之间具有不同凡响的意义,成为某种象征。这样的物品就具有了人格利益的因素。如果仅仅是所有人对自己所钟爱的物品的深情,不会使这种物产生人格利益。例如,一个人珍藏一枚珍贵邮票,价值很高,极其珍视,视为镇家之宝。被侵权行为侵害之后,所有人极为痛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所有人对自己所有的任何物品都可以珍爱,如果仅仅自己珍爱,就可以视为具有人格利益因素,那么任何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人,都可以被要求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人人都可以以这种理由请求对任何财产权的侵害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不仅对当事人而言无法判断,就是对于法官来说,也提出了极为艰难的课题。这显然不是创立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本意。
相关阅读: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上、行为上的过错。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过错。这一要件体现出过错主义离婚原则之特色。该“过错”必须是导致离婚的过错。也就是说,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一方……[更多]
[聘请成都律师]2015年最新唐某某死亡人身损害赔偿协议
[聘请成都律师]2015年最新唐某某死亡人身损害赔偿协议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就唐某某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更多]
我国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缺陷及完善
随着人类物质生产的快速发展与进步,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世界上一些国家除对传统的保护物质性财产权利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外,还提出了保护非财产权的法律观念,并将这种对精神生活的非财产损害与金钱内容联系起来,以此来保护权利主体的……[更多]
离婚的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的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满足以下条件的,离婚时可要求离婚赔偿: (一)存在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所禁止而实施的作为或不作为。违法行为作为构成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其主要特征是违法性,表现在离婚案件中……[更多]
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更多]
无过错方损害赔偿怎么提起?
无过错方损害赔偿怎么提起? 一般诉讼离婚中诉讼请求的提起方式有两种,一是单独提起,即在离婚诉讼之外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二是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法院合并审理。而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则必须在起诉离婚的同时提起,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具……[更多]
【人身损害】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如何做伤残鉴定?
【人身损害】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如何做伤残鉴定?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更多]
【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如何划分管辖?
【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如何划分管辖? 已经经过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不应再以民事案件起诉;未经过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可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到人民法院以民事赔偿起诉。之所以这么处理,是因为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的同时,将赔偿部分调解或裁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