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的含义是什么?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由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首次规定,且规定内容不尽明确。我们认为,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的基本含义应包括以下内容: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迁决定书前,应当组织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社会公信力代表包括法律职业人士等,由被拆迁人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以及裁决时的争议焦点内容,重点阐明意见和提供证据,经听证主持人综合社会公信力代表的意见出具听证意见报告的程序所构成的法律制度。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核心内容。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实施的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强制拆迁的公正与否,更重要的是,听证的合法性更决定着行政强制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如果听证程序和内容不合法,将直接导致行政强制拆迁这一行政行为违法,可见其重要性。听证虽因其涉及不同的行政内容而不同,但其基本程序无非是听证会的准备和召开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