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婚姻合意,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违法结合。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仅限于胁迫。《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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