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违反收养法而导致收养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违反收养法基本原则的收养行为无效。
违反收养法的原则,是指违反收养法规定的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以及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的原则。这些原则都是收养法的基本宗旨,如果收养行为违反这些原则,当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违反收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收养行为成立的实质性要件,是指收养法规定的关于收养人、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的资格条件。我国收养法对于收养人、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的资格条件均作了严格的规定,除某些特殊的收养行为根据收养法另有的明确规定可以不受某些条件的限制外,一切收养行为均须遵守这些条件,收养行为一旦违反这些实质性条件的规定,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3、违反收养法规定的程序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收养行为成立的程序性要件,是指收养法规定的成立收养行为必须进行的程序要求,主要是指收养登记的有关规定。根据新修改的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行为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根据收养法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的条件要求,达成了成立收养关系的协议,而且符合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的一般性规定,只要未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合法的收养关系就尚未成立。
相关阅读:
【婚姻家庭】收养没有办理公证,合法吗?
【婚姻家庭】收养没有办理公证,合法吗? 根据规定:公民私自收养子女落户手续办理,以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实施为分界线,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1999年4月1日前私自收养子女的,如已经办理了公证的,持公证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其常住户口所……[更多]
【婚姻家庭】独身男子可以收养女性吗?
【婚姻家庭】独身男子可以收养女性吗? 我国《收养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有配偶的男性30周岁即可作为收养人收养子女。 但是,男性无配偶,包括男性因未婚、离婚或丧偶而无配偶的情况,法律则规……[更多]
【婚姻家庭】对有配偶者收养子女有什么特殊要求?
【婚姻家庭】对有配偶者收养子女有什么特殊要求? 《收养法》第10第第2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除了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情况外,夫妻必须共同收养。为了保护收养人的利益不允许夫妻中的一方单独收养子女。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一夫……[更多]
【婚姻家庭】收养关系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婚姻家庭】收养关系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而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收养关系无效……[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