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公司以培训费收押金后拒绝退还,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是押金的话应当退还,如果是培训费并且已经培训完成,要求退还的理由不足,两种情况不同,应结合其他相关情况确定缴纳这些费用的性质,是押金还是培训费。
相关阅读:
触电事故纠纷上诉状-广州律师
触电事故纠纷上诉状 2014年前后与陈军玉律师代理的一宗触电受伤赔偿案件。意在争取三个目的,一被告负全责或主责,二被告连带责任,三把可能的赔偿责任主体全部追加为被告。结果法院认定原告本人存在过错,自行承担 50% 的责任。 还记得当时,在法庭上说了一……[更多]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处理-广州律师
雷某驾重型货车与黄女士(驾驶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黄女士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作出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处理。黄女士因此次事故产生医疗费近 5 万元。 问题: 本案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法庭辩论意见: 黄女士委托本律师处理,本律师经……[更多]
相关阅读:
【劳动纠纷】员工辞职时培训费如何扣除?
【劳动纠纷】员工辞职时培训费如何扣除? 这要看劳动者是否是合法解除,如果没有约定服务期,那么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培训费用。但是,如果约定了服务期,则需要支付培训费,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专业培训,产生了培训费,用人单位……[更多]
【劳动纠纷】劳动者的培训费用由谁承担?
【劳动纠纷】劳动者的培训费用由谁承担? 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第6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