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什么是侵害患者隐私的医疗损害责任?

2015年10月20日15:15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医疗事故】什么是侵害患者隐私的医疗损害责任?

  患者享有隐私权,医疗机构对患者的隐私负有保密义务。《侵权责任法》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害患者隐私的损害不同于其他侵害隐私权的损害,其区别主要在于:第一,患者的隐私是在医疗活动中为医务人员知道的;第二,隐私的侵害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或者公开患者的病历资料造成的;第三,公开涉及患者隐私的资料未经患者同意。也就是说,只要泄露患者的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患者的病历资料,给患者造成损害,医疗机构就应承担侵害患者隐私的医疗损害责任,而不论其是为何泄露患者隐私的,也不论公开患者病历资料的主要目的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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