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什么是不必要诊疗的医疗损害责任?

2015年10月20日15:17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医疗事故】什么是不必要诊疗的医疗损害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63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诊疗规范,根据患者的病情实施合理的诊疗行为。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要求实施检查,其诊疗行为就是不合理的不必要的,就应对不必要检查所发生的损害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相关阅读: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责任与非医疗事故责任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责任与非医疗事故责任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据此,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有违法……[更多]

  【医疗事故】什么是侵害患者隐私的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事故】什么是侵害患者隐私的医疗损害责任? 患者享有隐私权,医疗机构对患者的隐私负有保密义务。《侵权责任法》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更多]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主体有哪些?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主体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关系的赔偿义务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2……[更多]

  【医疗事故】什么是因医疗用品缺陷致害的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事故】什么是因医疗用品缺陷致害的医疗损害责任? 医务人员在对患者实施诊疗活动中必不可免地需要使用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或者输入血液,因这些医疗用品有缺陷或者不合格,也会对患者造成损害,由此而发生医疗损害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申请认定工伤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医疗事故责任知识排行榜
医疗事故责任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