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哪些?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而且也是对用人单位长期利益的一种保护。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短期化,企业的短期化行为造成劳动者的短期化行为,使劳动者对企业没有归属感,缺乏信任,造成企业人才队伍不稳定,有“培养一个,跳槽一个”的现象。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留住人才,增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信,增强员工的忠诚度,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且劳动合同法较《劳动法》给了企业更大的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增加了两种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同时,劳动合同法放宽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要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都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法》以上规定内容调整为,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百分之十的,无须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由以上可见,企业完全没有必要的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突击裁员,突击裁员也不会减轻企业的负担。
相关阅读: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王兴华律师
北京 合同纠纷律师推荐:王兴华律师 手机号码:13681012785 执业证号:11101200910509953 执业机构: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东段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1102 邮 箱:13681012785@163.com http:/……[更多]
呼伦贝尔合同纠纷律师推荐:刘金梅律师
呼伦贝尔 合同纠纷律师推荐:刘金梅律师 刘金梅律师 手机号码:15049087816 执业证号:11507201411220937 执业机构:内蒙古羽林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西交界街(老区法院对面) 邮 箱:40359433……[更多]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周春梅律师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周春梅律师 周春梅律师 手机号码:13910126838 执业证号:11101200811807959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股权转让 房产纠纷 地 址: 朝阳区朝阳路小庄六号中国第一商城A1208 邮 箱:13910126838@163……[更多]
劳动合同期限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期限如何确定? 一、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 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更多]
如何确定合同期限的必要性?
如何确定合同期限的必要性?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更多]
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哪些?
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哪些? 一、生效期限 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 这就是说,在期限到来以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效力才发生,这就是《合同法》第46条所称的自期限届至时生……[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