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定义是什么?

2015年10月21日16:08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工程施工定义是什么?

  工程施工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等四个明细。其中人工费核算一线工人工资、津贴、伙食、补助,但不包括保险,一线工人保险在间接费里核算; 材料费核算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耗用,其中包括快拆组件租费、脚手架子管租费等外租材料以及分包部分的核算,如护坡、降水、防水等;机械费核算大型推土机、压路机、两头忙、蛤蟆夯、汽车泵、砼泵、外用电梯、塔吊等的租费,包括给这些机械的加油机维修养护费;其他直接费主要核算不能区分开以上三种费用的支出,但是构成工程项目实体的支出,如:土方的二次搬运费、工程用水费、电费等。

  按照形象进度结转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借方余额为未完施工,表示暂时没有相应收入的成本。如果工程施工全部结转,则余额为零。工程施工余额不可能在贷方。

  会计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二)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 (三)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相关阅读:

  重庆工程建筑律师推荐:张宰宇律师

  重庆工程建筑律师推荐:张宰宇律师 手机号码:15002325303 执业证号:15001200910272787 执业机构: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工程建筑 取保候审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邹容路50号半岛国际商务大厦21楼A 邮 箱……[更多]

  南宁工程建筑律师:姚忠仁律师

  南宁工程建筑律师:姚忠仁律师 律师简介 广西作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大学讲师,执业5年以上,擅长合同纠纷、债务追讨、建筑房地产、婚姻家庭等方面案件办理 相关阅读: 广西南宁律师推荐:陈玉静律师 广西南宁律师推荐:陈玉静律师 陈玉静律师 律师简介 陈……[更多]

  广安工程建筑律师推荐:何超强律师

  广安工程建筑律师推荐:何超强律师 律师简介 何超强律师现年34岁,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何超强律师受过全面系统的法学教育,具备全面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等法律程序,尤其对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公……[更多]

  沙坪坝【工程建筑律师】推荐:夏娟律师

  沙坪坝【工程建筑 律师】推荐:夏娟律师 律师专长:合同纠纷 债务债权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相关阅读: 南川【刑事辩护律师】推荐:王秀梅律师 南川【刑事辩护 律师】推荐:王秀梅律师 个人简历 王秀梅,女,汉族,生于1975年9月19日,中共党员,大学……[更多]

  建设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是什么?

  建设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显然,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与建设工程的范围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围相对为窄,其专指各类房……[更多]

  建筑工程的概念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概念是什么? 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现代大厦建筑工程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更多]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怎么理赔?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怎么理赔? 建筑企业保险合同之法律关系,被保险人与建筑企业方为工伤赔偿法律关系,建筑企业不得以受害人已有保险赔偿而免除自身赔偿责任。 (1)受伤职工服务单位未按规定在48小时之内向当地社保分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保分局将对受……[更多]

  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的补偿安置

  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的补偿安置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城区内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临时使用土地,但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因……[更多]

  【建筑工程】执行中参与分配的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执行中参与分配的条件是什么? 1、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过程中提出。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只能在针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开始后提出请求,其他时间提出,法院不予受理。 2、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言下之意,法人作为被执行人时,其他债权……[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递交的材料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知识排行榜
建筑工程施工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