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行动是否产生时效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贵祥认为在债务人分散且众多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公告的形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有关司法解释有条件的确认了以公告形式主张权利具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在以口头形式催告的情况下,只要有证据予以证明,同样应当认定其效力;在书面催告的情况下,义务人的传达室、收发人员签收,或其工作人员签收即可发生效力,而无需法定代表人签收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公章;在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催告函的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义务人收到了邮件,可以推定该邮件系主张权利的函件。
刘庭还认为,权利人亦可以通过一定的行为行使权利,如银行在还款期限届满直接从借款人账户扣息的行为、向义务人提供对账单进行对账的行为、部分债务抵销行为等均属行使权利,均应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冯明超《银行借贷时效疑难问题的研究》同意刘庭长应当认定义务人已收到信件的观点,但仅凭存根上催款不能认定为是催款行为,达不到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他认为融机构直接从借款人账户扣息的行为不引起讼时效中断。
相关阅读:
合同无效情况下诉讼时效的如何起算?
合同无效情况下诉讼时效的如何起算? 合同无效,但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合同无效而将合同作为有效合同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的,诉讼时效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第61、62、66、161等条规定确定,从确定的……[更多]
合同诉讼时效常见问题有哪些?
合同诉讼时效常见问题有哪些? (一)关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 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 (二)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更多]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如何起算?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如何起算? 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更多]
合同无效下善意取得的排除适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