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类事业单位如何转企?

2015年10月23日14:40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经营类事业单位如何转企?

  北京市今后不再批准设立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现有的单位在改革过渡期内不再增编,人员只出不进。

  划入行政类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或将其转为行政机构,编制也相应随之收回;而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企,收回编制。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立涉及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确有必要设立的,要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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