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时评】村官不应都是土皇帝
在昌平区流村镇瓦窑村原村支书和村主任的协助下,杨某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农用土地开发建设成小产权房,导致203亩耕地严重破坏。近日,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150万元。[详细]
律师点评
村官是驻扎在最基层人民群众中的底层官员,“村官”在中国的官场生态系统中,虽然“级别”最低也最不起眼,但由于其腐败直接发生在群众身边,老百姓对此感受也就最为深刻。所以说,反腐败,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苍蝇”。
法帮说法
此事网友众说纷纭,更说明一些村官不知法不守法,法纪意识淡漠已经到了非常严重,实说白了还是村官的法力(律)知识学得少了,以至于犯罚(法)了,所以希望政府已(以)后要对村官加强法力(律)知识教育,让每个村官能多学点法、少犯罚(法),更不能做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事情。
相关法规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楼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上、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第八条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第二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网友评论
@一世倾心你:唉,看了判罚结果就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要知法犯法了阿.缓刑就跟没罚一样,150万只值一套他的小产权房.
@nilaozi:判得太重了,应该予以批评教育。
@北京北狼:现在的村官就是土皇帝,无法无天
@用户5540513679:一个字:什么都是为了钱
文章来源:法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