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的受理期限
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我国仲裁法第24条对比作了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如果仲裁委员会在审查中发现仲裁申请书有欠缺,应当让申请人予以完备;如果认为仲裁协议需要补充,也应当让当事人补充协议。当事人弥补仲裁申请书的欠缺或者补充仲裁协议后,仲裁委员会自其递交经完备的仲裁申请书或者补充仲裁协议之日起5日内予以受理。
相关阅读:
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申请人提出仲裁的人事争议必须是属于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内的争议。根据《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文职人员条例》以及深圳市有关规定所确定的仲裁受案范围为:①聘用制公务员与所……[更多]
可以申请仲裁的纠纷案件
可以申请仲裁的纠纷案件 按照仲裁法的适用范围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将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其合同纠纷主要包括: 1、一般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更多]
仲裁申请的受理程序
仲裁申请的受理程序 当事人就经济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后,并不一定使仲裁活动就此进行下去,这是因为仲裁委员会要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只有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更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 法律咨询:发生劳动争议后已经超过60天,还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解答: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