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时评】私生女上公堂 “皇阿玛”张铁林摊上事了
“皇阿玛”张铁林摊上事了。一名16岁女孩自称是张铁林的私生女,并因留学费用等问题将张铁林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铁林给付抚养费653万余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60万元,此案一度被公众称为现代版的《还珠格格》。昨天下午,此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召开庭前会议,女孩张亮(化名)及其母侯俊杰出庭,张铁林未到庭。庭后,女孩母亲侯俊杰告诉记者,张铁林的律师已在法庭上承认张铁林与女孩存在父女关系。[详细]
律师点评
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这是法律规定的。张铁林被索要800万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不会因为另一方的过高要求变得太高,也不会因为被要求一方的过低要求而变少,这是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最终决定的,所以谁也不必担心。
法帮说法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这是法律规定的,对方索要800万,如果这是合理的话,800万只是张的收入的20%,那他的资产也是不容小觑呀。张铁林在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之前又撤销了鉴定,这个小动作是否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如果真的是亲生女儿,这抚养费无论谁争辩也是无果的。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非婚生子女生父中男方拒作亲子鉴定如何处理的答复》:“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法庭可以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第三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据,推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民法第1063条的规定,无论是否有真实血缘的联络,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受胎所生的子女即推定为婚姻关系中之夫之婚生子女,称为婚生推定。若该子女事实上并非妻自夫受胎所生、与夫并无真实血缘关系,则夫妻之一方可提起婚生否认之诉。
网友评论
@牙门大跌:隐藏16年的格格浮出水面。
@峡江广电网络1:“皇阿玛”嫔妃裙箩。鲜花还是外面的香。
@胡七七:他到底有多少私生女啊,听说他现在算美国人了,还好,中国又少一个垃圾
@孟琦淋:1、不能完全怪张铁林!为什么明知道不打算娶她,还要把孩子生下来?生下来孩子又要给张要钱,再说出国留学用的了800万?明摆着坑张!
@随时下雨9 老張这就是你的不对,咱𧶄錢就是給娃儿花地嗎!當你娃地喝了十凣年的西北风能長大却实是个奇跡。这他娘的当年看上你地啥了?
文章来源:法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