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的必须内容是什么?
1.适用法律存在疑难问题;
2.适用法律规范冲突,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协调或者确认的;
3.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的涉外、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
报送请示的事实、证据问题由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报送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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