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路人失足掉进该井中谁承担责任?

2015年10月30日14:48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损害赔偿】路人失足掉进该井中谁承担责任?

  地面施工中,施工现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施工人应承担适当的警示路人的义务。

  因为公共场所、道路这类地方是人群也入比较多的地方,如果在这些地方施工而造成一定的危险性,施工人自然负有警示路人小心危险的义务。如果施工人没有尽到这种义务,施工人的这种不作为行为就可以构成侵权。维修地下管道时,打开铺设在道路上的井盖,应在井盖四周摆放护栏或者摆放特殊的标志物,以警示路人注意安全。如果施工人不作任何防护措施,致使路人失足掉进该井中,施工人的行为就构成侵害他人的人身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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