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的法定依据有哪些?

2015年11月11日11:59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的法定依据有哪些?

  (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 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第二十二 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 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需要改变名称、场所、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办理变 更登记。”

  (二)《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7号1994年12月3日)第十八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1994年8月29日)。

  相关阅读:

  【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有哪些项目?

  【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有哪些项目? (一)项目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登记部分)审批 (三)办理单位:xxx (三)办理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四)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相……[更多]

  医疗伤残及赔偿等级的划分

  医疗伤残及赔偿等级的划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更多]

  发生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发生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占有权可分为哪些类型?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医疗动态知识排行榜
医疗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