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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幼儿园虐童,可怕的“虐童后遗症”

2015年11月12日10:53        苏米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幼儿园虐童,可怕的“虐童后遗症”

  

  近段时间,成都市民汤女士等4名家长感到气愤又无奈:国庆期间,他们在高新区竹岛实验幼儿园上小二班的女儿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下体疼痛。在家长的询问下,孩子说出被老师扯头发、戳下体、关黑屋子等细节。面对家长的质疑,园方称目前有关部门和警方已介入调查,需要等待最终的调查结果。[详细]

  

  律师点评

  幼儿园校园虐待从来不能像家庭虐童案一样入刑,法律在这方面保护未成年人上显得十分无力。解决“幼儿园虐童”有诸多因素影响,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

  法帮说法

  中国有句古训“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从道德和情感上一个正常人都不忍心也不能够对一个幼儿下此毒手。频繁发生的虐童案不仅是在考验我们的法律底线,也是在挑战我们的人性底线。

  相关法规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网友点评

  @小朵朵0905:我是未来的幼师,但是看到虐待儿童的事件就心里难受,和你同感。

  @金翰林丶:不吃葡萄,硬说葡萄酸的傻逼们你们好!别特么在这上边装各种好人,各种懂,不知道别特么瞎评论,纸永远包不住火!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最主要烫伤的不是你们孩子,某些傻逼请根据现实情况评论。

  @充满正能量678:1. 先不说孩子是不是自己烫伤的、如果是?孩子怎么能够着热水!而热水又在哪里?2.孩子在幼儿园被烫伤的监控呢、为什么不曝光视频呢?是把视频消了还是在没视频的地方呢!3.对于记者采访幼儿园紧闭大门不让进,是逃避还是推责?4.对于教育局为什么是协商而不让追查到底呢。

  @昨日不在今朝共眠:在学校出的事就得学校来负责,不然人家把孩子放你们呢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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