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1、行政赔偿诉讼不属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有本质的区别,(1)、两种诉讼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因果关系不同。行政赔偿诉讼的行政赔偿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赔偿虽然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关联,但不是由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造成的;(2)、两种诉讼的被告不一致。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作出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是产生民事争议的民事相对方。所以,行政赔偿诉讼不属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它是一种特殊的诉讼。
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调解协议或仲裁裁决而提起的诉讼不属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当事人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调解协议,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必然产生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可以自愿履行,也可以不履行。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又后悔,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诉讼中不必审理行政机关的调解活动,只针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裁判,不必撤销行政调解协议。因此,当事人不服行政调解协议而提起的诉讼不属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应为单纯的民事诉讼。基于同样的道理,当事人不服行政仲裁裁决而提起的诉讼也不属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3、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有关的权属争议不作为,同时又要求人民法院直接解决该权属争议,这种诉讼不属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如果行政机关对权属争议不处理,就是行政行为违法,构成了行政不作为,人民法院仅能对行政机关的这种违法行为作出认定,而不能对权属争议直接作出处理。因此,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有关的权属争议不作为,同时又要求人民法院直接解决该权属争议,不能作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来处理。
相关阅读:
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赔偿? 1、合同不成立。 理论上,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三种利益:期待利益、履行利益、诚信利益。所谓期待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期望得到的利益。期待利益是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想要达到的目标,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该种期待是变化的,当合同成……[更多]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应注意哪些问题?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应注意哪些问题?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当按照赔偿范围、赔偿标准予以赔偿,同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认真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因为赔偿金的计算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的,关系到最后获得赔偿的额度 2、选择合适的被告:本案中应……[更多]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1、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及年限如下: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更多]
交通肇事丧葬费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丧葬费如何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更多]
交通肇事丧葬费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交通肇事丧葬费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更多]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赔偿
停工留薪期工资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单位少发,或者不发,也没有关系,到时赔偿时可以一起要回来;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可以适当延长,但……[更多]
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 4、安装辅助器具 5、停工留薪工资 6、护理费 7、伤残津贴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不同的损伤具体赔偿项目为: ( 1 )门诊治疗,没有住院治疗伤者 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