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2015年11月18日14:18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债权债务】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借款合同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借贷(款)合同文本、借款申请书及有关凭证、借款实际用途证明材料,违约原因及责任的依据、还款通知书、贷款种类(建行、农行、工商行、人行、外汇)、利率依据、计算方法、担保协议、担保财产及凭证(房、设备产权)、存放地点。

  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相关阅读:

  【债权债务】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债务欠条上加盖私章担责吗?

  【债权债务】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债务欠条上加盖私章担责吗? 企业之间的交易往来,欠条所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仍属于两家企业。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在欠条上加盖私章的行为,是代表一方公司行使职权的职务行为,应由其所在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更多]

  【债权债务】法律对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是怎么规定的?

  【债权债务】法律对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规定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监督制度如下: 1、管理人为监督人。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作为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人,负责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进行监督。 2、监督期限。管理人应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更多]

  【债权债务】法院如何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债权债务】法院如何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人民法院在接到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破产还债的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企业有无生存的可能,如果确认企业法人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债权人到期债务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裁定……[更多]

  【债权债务】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债权债务】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是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代表其整体利益的决议机构,从理论上讲,所有的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实际上就是其活动的内容,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一、调查债权。 经过破产程……[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金融债务知识排行榜
金融债务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