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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走路刷屏两不误 “低头族”危机四伏

2015年11月20日09:50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走路刷屏两不误 “低头族”危机四伏

  

  11月4日凌晨,一名中山医院的女护士在家门口楼下遇害身亡。日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闵行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据嫌疑人交代,被害人惊慌呼救后,他因担心被人发现,遂持刀行凶。近期,闵行检察院还办理了一起女子边走路边玩手机被一男子强制猥亵和抢劫的案子。[详细]

  律师点评

  遭遇此类案件正确的做法是,不要和犯罪分子纠缠,舍财保命,以保证自身人身安全为第一要务。一旦发现被跟踪时,可以触发身边可用的警报,引起别人注意,另外单独的女性应保持警觉性,永远不要松懈你的警觉性,你的一个不注意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乘虚而入的空子。

  法帮说法

  女子万手手机被威胁抢劫,这说明了一个存在已久的问题,低头族的潜在危险。低头玩手机,全部精神都放在手机上了,全然注意不到外在的任何危险,哪怕这危险很明显呢!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尽量不要单独走夜路,更不要拎包、打电话、玩手机,特别是女性。

  相关法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犯强奸妇女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⑴入户抢劫的;⑵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⑶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⑷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⑸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⑹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⑺持枪抢劫的;⑻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典第269条的规定,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而不能是先犯其他犯罪,这是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实施中也存在着把先行实施其他性质的违法犯罪作为适用现行刑法典第269条前提条件的观点和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对于持假枪抢劫是否能按照该规定处理,存在肯定和否定两种意见。肯定者的理由是持假枪和持真枪所造成的威胁几乎没有差别。但立法将持枪作为一个客观标准来衡量,主要考虑的应当是此种行为所蕴含的造成进一步严重后果的危险,并非以该行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因人而异的主观上的心理恐惧为标准。而假枪显然并不具备此种危险,因而不应包括其中。同时,此处的持有行为除客观的携带之外,还需要有因主观上希望以此对被害人进行精神强制而将枪出示或者表明持有枪支的行为。如果虽携带枪支但并未出示也并未声明,且主观上不具备使用枪支进行胁迫或实施暴力行为意图的,或者实际没有枪支但假冒持有枪支的,均不构成上述情节加重犯。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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