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
债,作为民法上的概念,重要的有合同关系、因无因管理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不当得利返还产生的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系因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旨在实践意思自治的理念,它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和期待。
因管理制度旨在适当界限禁止干预他人事务与奖励互助义行二项原则,使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之人,在一定要件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无法律根据的财产变动,使受益人向受害人返还该项利益。
侵权行为制度旨在填补不法侵害他人权利所生的损害,期能兼顾加害人的行为自由和受害人保护的需要。
可见,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指导原则和社会功能各有不同,不足以作为债的共同构成因素。其构成债的内在统一性的,乃其法律效果的形式相同性。也就是说,它们在形式上均产生相同的法律效果: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请求特定给付。
这种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债。其中,可以请求他人为给付的权利为债权,享有债权的当事人叫债权人;应债权人的请求而负有的给付义务为债务,负此项债务的当事人叫债务人;给付为则债的标的,包括作为、不作为。这种一方享有侵权,另一方负担相应债务的债之关系,叫作狭义债的关系。多数狭义债的关系,即包括多数债权债务的概括法律关系,称为广义债的关系。
相关阅读:
淮安债权债务律师推荐:张大双律师
淮安债权债务律师推荐:张大双律师 张大双律师 手机号码:18352332206 执业证号:13208201310369422 执业机构:江苏吴非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地 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健康东路116号6楼606室 邮 箱:zds06050……[更多]
不真正连带责任判决执行中,能否单独放弃主债务人债务
【基本案情】 陈某、吴某某(二人系夫妻)违反相关规定,于2012年1月6日从其亲属处拉了32个大小不一、品种不清的烟花到其经营的炮店并对外出售,其中湖北省大冶市某爆竹公司生产的烟花出售给张某,在1月10日张某因进新屋燃放过程中突然发生炸筒散裂情况,导致……[更多]
佛山债权债务律师推荐:孟翔律师
佛山债权债务律师推荐:孟翔律师 孟翔律师 手机号码:13923202036 执业证号:14406201210024157 执业机构: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法务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64号2楼 邮 箱:menglaw……[更多]
【债权债务】《担保法》的规定规定哪些组织可以当保证人?
【 债权债务】《担保法》的规定规定哪些组织可以当保证人?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某些组织不得担当保证人,或者只能在一定条件下担当保证人。这些组织包括: 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享有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经费,这些经费只能用于履行其所承担的相应国家职能……[更多]
【债权债务】保证债务的承担有哪些形式?
【债权债务】保证债务的承担有哪些形式? 保证债务的承担包括八种情形: 1、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没有份额的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更多]
【债权债务】确认担保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担保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