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5年11月26日16:0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劳动纠纷】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践中还有一种误区就是用人单位认为一旦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给自己上了“紧箍咒”。其实,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其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应对措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这里主要说用人单位解除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该情形又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须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能行使这种权力: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受其约束: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形是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但是,用人单位在行使上述权力时,还要受到以下法定情形的限制,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约定解除

  当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劳动者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须以合同双方事先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合法为前提。试用不转正 到期未续签情况下可拿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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