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黑合同”为什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备案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采取的行政管理措施,法律规定中标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法定备案程序,“黑合同”的实质内容背离“白合同”且未进行备案。违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不产生变更“白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发生合同变更的情况,这就涉及到“黑白合同”与合同变更的界限问题。为避免黑白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价款、质量和工期等实质内容时,要及时到招标投标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以免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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