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物业公司疏于防范——业主失窃理应赔偿

2015年12月04日16:03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房产纠纷】物业公司疏于防范——业主失窃理应赔偿

  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在业主交了物业管理的情况下,必须对小区公共设施的安全负责,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没有在合同中明确注明,那么物业公司可以不必承担,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受侵害的责任。但如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失系物业公司疏于防范而造成的,只要业主提供了物业公司未尽责的证据后,业主可以要去物业公司酌情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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