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离婚如何确定房产的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第7条和第10条是有关房产归属的规定。其中,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就意味着,按照司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理解,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及配偶双方的赠与。而按照司法解释(三)中第7条理解则是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另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就意味着,离婚时,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在夫妻离婚无法协议房产归属时,该房产应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按揭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因此,需要人们特别注意的是,在遇到上述两种情形时,如果想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应根据以上司法解释的规定,尽量做好财产权益的维护与防范工作。比如,注意房产证上产权人的登记;涉及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注意保留相关出资证据等。
相关阅读:
【婚姻家庭】双方离婚时,哪些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双方离婚时,哪些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就夫妻共有财产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更多]
【婚姻家庭】男女一方为婚礼而支付的财产能否要求另一方补偿?
【婚姻家庭】男女一方为婚礼而支付的财产能否要求另一方补偿? 为婚礼而支付的财产内涵较为广泛,它包括彩礼,又不限于彩礼。比如,举行婚礼过程中的婚宴费用、支付给婚庆公司的费用等等,这些属于结婚过程中必要性的消费,不具有返还的法律依据。而对于彩礼……[更多]
【婚姻家庭】婚姻登记的效力何在?办理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婚姻家庭】婚姻登记的效力何在?办理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男女双方一旦登记结婚,其二人之间即缔结了婚姻关系,成为夫妻。根据婚姻法的要求,夫妻之间应承担相互忠实、相互抚养的义务,同时,除有特别约定之外,夫妻之间应享有财产共有以及相互继承财产的……[更多]
【婚姻家庭】目前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有哪些?
【婚姻家庭】目前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有哪些? 结婚的条件,可以从两方面来说,一方面是实质上的要求,一方面是形式上的要求。 就结婚的实质条件而言,又可以进一步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两种。积极条件主要为:(1)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