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院会如何处理夫妻离婚的住房问题?
《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就房屋归属进行调解,尽量使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法院大多通过评估作价的方式予以处分,即由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并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然后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就房屋价款进行补偿。
对于双方都想获得的房屋,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的法院在操作上有所不同。比如,在北京地区,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一般会酌情考虑一套房子的实体分割,比如,将有二居室的房子判决一人一居室。而在上海,这种判决实体分割的方式较为少见,以得房一方向对方给付折价款的判决方式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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