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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找医院索赔只能“闹”吗?

2015年12月25日09:35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找医院索赔只能“闹”吗?

一名男子在闹事过程中一度躺在地上

  6个月大的儿子因先天性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后,一名男子拒绝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协调解决,反而聚众开车堵住医院前后大门。据广州番禺警方昨天通报称,今年 12月16日这起医闹事件发生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因实施上述过激行为,当事人并未获得不合理赔偿,反而被警方刑事拘留。[详细]

  律师点评

  从社会和法律的角度讲,医闹的频发也反映出医疗纠纷调解部门的缺失。所以消除“医闹”最好的办法就是要消除患者“告不如闹”的心理预期,但主要是要通过改革重建医患信任。而重建医患信任不是短期就能够做到的,这需要通过医院的服务和医疗水平长时间的在患者的心目中建立地位。患者如果遇到医疗纠纷需要完全的平等,需要建立第三方的机制对医疗鉴定进行监督,让患者感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法帮说法

  目前医疗纠纷的解决一般有三种正当途径:协商,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但由于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程序比较复杂,耗时较长,按照规定。一个正常的医疗界定要在 45个工作日内完成。然而,如果要进行医疗鉴定和司法程序的话就必须得提供证据。而大多数站得住脚的证据一般都由医院掌握,病历也都是医生、护士开具的,哪有自己提供证据告自己的道理,即使是医院可以提供,但患者咋知道是不是原始的?这些都对鉴定的公平性和纠纷处理结果产生微妙影响,所以,即使医院能提供相关证据,患者也未必相信。所以,多数家属不愿意走这种正常程序,而选择粗暴、见效快的非正常途径。在某种程度上,“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已经成为医疗纠纷解决的潜规则。

  相关法规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 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 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 权利。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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