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相关阅读:
【抵押担保】什么是质押?有哪些种类?
【抵押担保】什么是质押?有哪些种类?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务……[更多]
【抵押担保】哪些财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登记部门为哪些?
【抵押担保】哪些财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登记部门为哪些?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更多]
【抵押担保】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抵押担保】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 生设施……[更多]
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抵押担保】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