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侵占罪的客体要件是什么?

2015年12月29日16:32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刑事辩护】侵占罪的客体要件是什么?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应当提出,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失之人。而遗忘物,则是刚刚、暂时遗忘之物,遗忘者对之失去的控制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会很快回想起来遗忘的时间与地点,回来寻找,而拾拣者一般也知道遗忘者是谁。遗忘物也不同于遗弃物,后者则是所有人或保管者不再需要而基于自己的意志加以处分而抛弃的财物。所谓埋藏物,是指为隐藏而埋于地下之物,如埋在自己院子里的钱财、埋在坟墓中的珠宝等。埋藏物不同于地下的文物,后者年代久远,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一般应属于国家所有。总之,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所谓他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国家、单位之物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管的,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他人遗忘的财物,财物的所有权虽然可能是国家或单位的,但遗忘行为仅是个人行为,其应对遗忘之物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从本质上讲,仍属于遗忘者个人之物。至于埋藏物,国家和单位一般不会为了隐藏而埋于地,因此,不会存在本罪意义上的埋藏物。至于这些财物的表现形式,则可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动产,又可以是不动产;既可以是有形物,又可以是无形物;既可以是合法之物,又可以是违禁品、赃物;等等。

  

  相关阅读: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张晓菊律师

  北京 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张晓菊律师 张晓菊 手机号码:18601089465 执业证号:11101200911762997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18楼 邮……[更多]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推荐:赵军敏律师

  北京 刑事辩护律师推荐:赵军敏律师 赵军敏 手机号码:13910230714 执业证号:11101200911620634 执业机构:北京市北方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邮 箱:13910230714@139.com 赵军敏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硕……[更多]

  安阳刑事辩护律师推荐:郭新军律师

  安阳 刑事辩护律师推荐:郭新军律师 郭新军 手机号码:13213269958 执业证号:14105201210634645 执业机构: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东工路中段 邮 箱:1802761845@qq.com 郭新军律……[更多]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成龙律师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成龙律师 龙成律师 手机号码:18100800665 执业证号:15101200810544893 执业机构: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地 址:6000|6001 邮 箱:lclawyer110@qq.com 龙成律师,四川法奥律师……[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民间借贷纠纷和合同诈骗的界限在哪儿?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犯罪类型知识排行榜
犯罪类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