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相关阅读:
【人身损害】造成人身损害应有哪些赔偿?
【人身损害】造成人身损害应有哪些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更多]
【人身损害】行为人应何时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行为人应何时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更多]
抚顺人身损害律师推荐:杨光律师
抚顺 人身损害律师推荐:杨光律师 杨光 手机号码:13704933038 执业证号:12104199810384915 执业机构:辽宁凯业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地 址: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邮 箱:guangleruyi@sina.com 杨光律师系……[更多]
新乡人身损害律师推荐:王新友律师
新乡人身损害律师推荐:王新友律师 王新友律师 手机号码:13613908585 执业证号:14107200910642433 执业机构:河南御典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地 址:新乡市健康路与文化路口西南角临街楼六层,电话1361390858……[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