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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抢红包被罚,企业也实行“钓鱼执法”

2016年01月07日10:27        苏米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抢红包被罚,企业也实行“钓鱼执法”

  

  抢红包变成了抢罚款,这是近日发生在成都一家公司的怪事。据悉,该公司董事长为了查员工是否认真上班、不玩手机,就在微信群里发了个60多元的红包,刚一发出去就与人动手抢了,结果三个在上班时间抢红包的员工,分别被公司处罚500元。[详细]

  

  律师点评

  随随便便就处罚员工,公司里的人敢怒不敢言,可是严格说来劳动法是能管的,先不说这种规定经不经得起推敲,劳动法也不会支持这样的规定。私人企业同样也不是法外之地,事关员工的权益,不是一件可开玩笑的事。

  法帮说法

  这就是传说中的钓鱼执法,设个诱饵,然后引大家上钩,完了挨个罚过去。常被一些执法单位视为对付“刁民”的利器,没想到被搬到了企业管理之中。得彼此不信任到什么地步的公司,才会想到用这样的办法管理员工?

  相关法规

  第十一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三条 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第十五条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第十六条 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第十七条 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降,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二十条 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5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3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 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第二十三条 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第二十四条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点评

  @阿託斯:人与人之间起码的信任呢?

  @拒绝被洗脑:这种老板真是自作聪明,表面上义正辞严,实则钓鱼执法,失了人心,凝聚力都没了。

  @l浮光掠影楼l:至此老板在员工心里失去了信任,各自找好了新的公司后,陆续辞职。

  @Moira_Yuan:说明这些员工最起码没有把工作群的消息屏蔽掉。所以都是“好员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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