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施、建筑物等引发的人身伤害的情形是怎样的?
学校是学生生活学习的场所,学校的校舍、建筑物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倒塌、脱落、坠落等首先危及的就是学生的安全,对于此类人身伤害,按照民法通则第 126条的规定处理,即“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这里适用的就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相关阅读:
学生在上课期间的人身伤害的情形有哪些?
学生在上课期间的人身伤害的情形有哪些? (1)体育课上的人身伤害。体育课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称,体育课上的各项活动都应当在体育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如果老师指导不当,而使学生的身体受到损害的,属于教学事故,应当按照过错原则,由学校承担损害赔偿……[更多]
校内大型集体事故中的人身伤害是什么责任?
校内大型集体事故中的人身伤害是什么责任? 校内大型集体事故如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火灾等发生的原因都是非常复杂的,有校方的管理不善、有外人的人为破坏、有意外事件、有不可抗力等等,对于此类案件给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除了不可抗力以外,都应当由学校……[更多]
发生在校外的人身伤害情形有哪些?
发生在校外的人身伤害情形有哪些?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会、游行、郊游、参观、文化娱乐、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人身损害。第一,如果学生在这些集体活动中受到损害是由外部原因造成的,那么外来原因的制造者有过错,则从外来原因的制造者的过错、学校的过错、受……[更多]
2016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更多]
成都人身损害律师推荐:张英律师
成都人身损害律师推荐:张英律师 张英律师 手机号码:15008490538 执业证号:15101200710521307 执业机构: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地 址:6500|6510 邮 箱:993057951@qq.com 张英律师:医学本科学历,……[更多]
济南人身损害律师推荐:邓相柱律师
济南人身损害律师推荐:邓相柱律师 邓相柱,男,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法学学士,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法、婚姻法专业律师。擅长处理刑事、婚姻类案件,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民事纠纷(房产、继承、婚姻)、人损赔偿,各类诉讼及非讼……[更多]
长沙人身损害律师推荐:张梅律师
长沙人身损害律师推荐:张梅律师 张梅律师 湖南-长沙 手机号码:13787233308 执业证号:14301201010149419 执业机构: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公司法务 人身损害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12号银海大厦702室湖南海天律师……[更多]